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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多家网贷平台创始人涉刑 代言明星有连带担责

2022-01-03     点击:2556

2021年,监管一方面加大正常退出机构风险化解力度,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提高出借人清偿率。另一方面刑事立案的机构资产处置进度较快,公安、司法等部门联合开展涉案资产追缴处置工作,积极回应出借人关切,随卡农社区来回顾下2021年网贷行业的事件。

网贷兑付

平台兑付工作持续推进

如何做好资产清理,追赃挽损,改革重组,是监管层以及业内机构这一年的主要挑战。

2021年,监管部门稳妥推进网贷机构存量风险处置。数据显示,截至今年3月末,存量业务尚未清零的停业网贷机构1387家,未兑付借贷余额7161亿元,比去年末减少79家、1046亿元。其中,对已立案的999家机构,依法协调公安、司法等部门加快审理进度。

根据最新的通告进展情况看,今年以来,网贷的兑付情况在不断的攀升当中,多家平台在2021年顺利完成清偿。

例如,2020年4月17日,随手记(运营公司深圳市随手科技有限公司)宣告退出网贷业务,2020年6月10日进行首期兑付,2021年5月20日,随手记宣布,完成本金的全部兑付工作。今年12月14日,*ST腾邦旗下P2P平台腾邦创投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称,公司于今年12月10日决定退出网贷行业,不再经营网贷业务。截至2021年12月13日,公司已100%对出借人进行了兑付,按照有序退出方案完成了资产清收、处置及清偿工作。

多家知名平台创始人涉刑

卡农社区了解到,今年10月,“红岭创投系”网贷平台共74名涉案人员被执行逮捕,有“南方网贷教父”之称的周世平也在名单之列,一时行业热评如潮。

公开资料显示,周世平是P2P平台红岭创投的创始人,创建了包括红岭创投、投资宝等P2P平台,也被称为红岭创投系。2015年,周世平通过受让三元达(深南股份前身)3600万股股份,并在后续入主成为深南股份实控人。当时业界普遍认为,这是周世平给旗下P2P平台红岭创投奔赴A股铺路。但出人意料的是,不仅借壳上市的计划最终流产,2017年红岭创投也宣布清盘。

实际上,随着网贷清退工作的持续推进,今年以来,多家知名平台的“创始人”都传出涉刑的消息。例如,2021年1月,杭州市原知名P2P网贷金融平台“牛板金”创始人、CEO王旭航因犯集资诈骗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经法院审计,2015年11月20日至2017年7月3日期间,“牛板金”平台累计吸收17.8万余人共计391.4亿余元,还本付息355.3亿余元。至案发,造成4.28万人实际损失38.7亿余元。

12月8日,被害人达百万、实际经济损失达百亿元的斐讯、联璧集资诈骗案公开宣判,主犯顾国平因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联璧金融曾被称为国内“四大高返平台”之一,经审计,顾国平等人通过“联璧金融”“华夏万家金服”平台非法集资共计830余亿元,造成110余万名被害人损失共计120余亿元。

部分平台背后甚至涉及官员贪腐案件。例如,2021年1月,湖北省孝感市委原书记潘启胜被“双开”。经审查和监察调查,孝感市委原书记潘启胜的问题涉及对抗组织、索贿受贿、钱色交易、滥用职权、致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等多个方面。值得一提的是,据媒体报道,潘启胜还是P2P平台“通金所”的幕后老板之一,运营公司为北京通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。2019年8月该平台已被北京警方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查。

2021年,那些曾一度在互联网金融行业叱咤风云的人物,如今却成为阶下囚,不仅令人唏嘘。

代言明星也要连带担责

在网贷清退追赃挽损工作中,曾给P2P机构代言的明星名人到底该负怎样的责任,是否应该退代言费?2021年,这一问题有了官方答复。

2021年1月,北京市朝阳区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发布公告称,部分网贷机构为牟取不正当利益,聘请知名演艺人员、公众人物作为广告代言人,利用其影响力吸引投资人购买非法金融产品。上述广告代言人未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,作出不实宣传,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和扩大存在过错,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。

据卡农社区了解到,公告称,为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、推动P2P网贷机构风险出清,自即日起,请曾经或仍在涉P2P网贷广告中,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相关产品、服务作推荐、证明的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(即广告代言人)配合开展网贷平台清退工作。

“加快追赃挽损,依法追缴高管奖金和明星代言费、广告费。”6月1日,银保监会党委委员、副主席梁涛在发布会上介绍网贷机构存量风险处置情况时再次明确。

这一监管要求也是有法可依。《广告法》第56条规定: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,造成消费者损害的,其广告经营者、广告发布者、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。前款规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,造成消费者损害的,其广告经营者、广告发布者、广告代言人,明知或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或者作推荐、证明的,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。行业律师认为,只要代言人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服务的广告内容失真,并且造成了损害,就应该对消费者承担侵权责任,能证明自身无过错的除外。

借款人恶意逃废债遭从严打击

随着网贷清退工作的加速推进,更多的老赖借此机会变本加厉地大胆逃废债。一些老赖们还在各大网络平台上组织形成了“反催收”联盟,向网友兜售“反催收”的课程、攻略、话术,诱导力度很大。

“确实有很大一部分借款人明知道网贷平台的利息不合规,属于高利贷、套路贷,但是却依然使用,很多人都在以贷养贷,起初就抱着不打算还的心态。”业内人士表示。

在宣布取缔辖区内所有网贷平台的同时,“借款人应依法履行还本付息义务”是多地监管部门提出的共同要求。监管对借款人恶意失信行为从严惩戒的态度没有改变。

业内人士分析指出,借款人恶意失信,主要是由于对互金平台逃废债群体没有正规的法律约束,足够的失信惩戒尚未完成,使得借款人借着行业清退更加肆意拖赖。

对此,监管部门坚决打击恶意逃废债,引导网贷机构接入央行征信系统。2021年3月,据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透露,专项整治以来,公安机关累计追缴涉案资产价值800余亿元。并推动200多家机构接入各类征信系统,加强对“反催收联盟”等违法违规网络群组的治理。

2021年2月,上海市金融稳定协调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《关于开展联合打击网贷领域恶意逃废债行为的通知》,提出将依法合规引导网贷机构开展自主催收;规范有序开展失信借款人征信工作;协同联动加大对失信借款人惩戒力度等。

杭州也是全国网贷平台扎堆地区之一。今年12月4日,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、杭州市公安局联合发布《关于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告》,明确将会对在杭州司法机构判决的案例中通过故意转移财产、拒不执行等方式恶意逃废债的老赖们将会严厉打击。

业内普遍认为,后续接入央行征信体系的网贷平台数量将进一步增加。随着监管严打恶意逃废债,曾经猖獗一时的网贷老赖们将寸步难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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